江西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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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和江西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指导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科研潜质、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流程规范、结果公开,完善监督机制,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确保咨询畅通,安排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专门值守受理考生及家长电话咨询、网络咨询和信访举报,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平稳。招生单位是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责任主体,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和推进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等。招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复试期间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强化舆情监测处置。对涉及研究生复试录取的苗头性舆情信息,要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澄清声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早消除负面影响,避免形成舆情事件。

三、组织管理

成立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小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为三级管理模式的研究生招生组织管理体系。各级管理组织层层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细化流程、形成合力,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等,确保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稳定、科学严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主要校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成员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MAP教育中心)、机关纪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教务处、学工部(处)、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保卫处、校医院、后勤服务集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等组成。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主要职责为:统筹协调、指导做好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考生申诉处理指导及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审核各招生单位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实施细则)、上报的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事宜。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小组。由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MPA 教育中心)、机关纪委、党务政务督查室有关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为: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对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组织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和协调处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有关申诉。

(三)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招生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纪检委员和学科点负责人等组成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各学科专业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主要职责为:组织落实好本单位复试组织和管理工作;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复试试题(含加试试题)命题、试题印制、考试组织、阅卷工作及试题安全保密工作;做好面试考官、考务人员、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指导复试小组开展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做好复试信息公开及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做好应急事件及时报告和处置工作。

在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各招生单位党政领导召开专门会议,动员本单位全体教工力量,做好部署和工作分工,认真组织好本单位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和顺利完成。

(四)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本招生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复试具体工作。各招生单位可按一级学科或者二级学科(专业)组成一个或者多个平行复试小组,选派经验丰富、学术业务水平高、为人公道正派,且一般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的教师(研究生导师为主)组成,组长一般由学科点负责人担任。复试时,随机抽选不少于5位教师参加复试工作,同时安排2-3位工作人员负责复试的准备、协调、管理及面试记录工作。

四、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分配。学校根据上级部门政策导向加大对理工农学科招生计划倾斜,并结合一流学科建设、优势主干学科、师资力量、重大科研平台、重大项目及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培养质量、报到率、就业率、导师能力评价、导师资格年审、论文抽查、论文送审等综合因素科学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分配方案。进一步强化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严格落实“红黄牌”提示制度,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指导意见及学校《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赣农大发〔2024〕10号)文件要求:对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50%的学科专业点给予“黄牌”提示,相应扣减招生单位、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原则上减招不低于上年度的专业招生计划的30%,相应导师按未就业人数扣减招生计划;对连续两年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50%的学科专业给予“红牌”警示,责令学院停止招生。进一步强化导师指导能力考核,对导师指导能力评价不合格、导师资格年审不合格、近一年学位论文抽查不合格、近一年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有2人次超过学校规定最高标准或有2篇学位论文送审评审结果不合格,及连续三年无科研项目或研究经费严重不足、连续两年初次就业率低于50%的导师,将根据《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要求,暂停其下一年度招生资格。

各招生单位依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要求严格执行落实。招生计划分配须经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科学制定分学科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招生计划调整。在录取过程中,各招生单位可根据实际生源录取情况对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作调整,需经本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提交招生计划调整报告经研究生院、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批准。对非理工农学科调剂后仍不满的招生计划,学校重新调整分配到理工农学科调剂。对各招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学校重新调整分配。

(三)专项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分配的招生计划均包含:普通招生计划、推免生计划及以下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国际产学研联合培养计划、重大科研平台专项计划、学位授权单位布局专项(联合培养)、产(科)教融合专项计划等。专项招生计划已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分配到招生单位,各招生单位按照学校分配专项计划要求执行落实到位,并在上报考生《拟录取名单》时要备注专项名称。

(四)严格计划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有关部门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的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专项招生计划严禁挪用,严禁超计划录取考生。

(五)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联合培养项目

项目为学校与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旨在选拔优秀考生通过双方“联合培养”培育优秀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招生计划共10名。

招生单位、招生专业如下:

1.农学院:071002动物学1名、090402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2名;

2.林学院(园林与艺术学院):071300生态学1名、090705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1名;

3.动物科技学院:090601基础兽医学2名;

4.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071009细胞生物学3名。

以上相关专业招生单位(学科点)先组织开展与中国科学院联合培养计划复试工作,完成联合培养计划后再组织开展专业的普通复试。一志愿上线或调剂报考以上专业的优秀考生,可提前与所在招生单位(学科点)联系申请报名参加联合培养项目的复试,经复试合格的考生与招生单位签订《联合培养协议书》,按规定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通过的考生不影响其参加报考专业的普通复试。

五、复试基本要求

(一)初试分数要求

一志愿上线生源较多的学科专业(领域方向),经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批准后,可结合生源实际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国家一区分数线基础上,提高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或提出其他学术水平方面要求。学校具体初试分数要求另行公布。

(二)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少于120%。

一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为120%,超过120%比例需提交报告至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MPA教育中心)审核研究,再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一志愿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调剂复试差额比例:各招生单位应充分考虑调剂考生的不确定性,科学合理确定筛选比例,差额比例不少于120%。

(三)加分项目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学校将对加分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教育部加分数据进行审核,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可享受加分。除上述加分项目外,不得擅自扩大加分范围、另设标准。

六、复试工作

(一)复试工作要求

1.强化复试统一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统一审核各院系复试、调剂、录取有关操作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录取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各招生单位要在《江西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基础上,科学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实施细则)》,规范工作流程,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实施细则)》须报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MPA教育中心)审核,并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

3.严格工作人员管理。各招生单位要严格工作人员遴选和管理,严格执行涉考个人事项报告、回避、黑名单等三项制度。要制定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招生单位要将复试录取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要求传达到所有学科点、复试参与人员,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4.严格统一复试标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学校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方式,一志愿复试全部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对调剂名额缺额数量较大且较难完成的学科专业,招生单位可申请开展线上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招生单位、同一批次、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招生单位应统筹安排,确保不同复试方式的考试流程、考核组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对调剂阶段确需开展线上复试方式或采取混合方式复试的,须由招生单位提交书面报告,经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MPA教育中心)研究批准后方能实施。

5.加强复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订、复试过程组织、调剂政策执行、招生计划调整、专项计划录取、重要信息公开、回避制度落实等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复试录取期间,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MPA教育中心)将会同机关纪委、党务政务督查室等部门对各招生单位复试组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现场督查、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进行全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二)复试具体要求

1.严格规范复试管理。各招生单位复试小组应严格规范按照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实施细则)》组织复试,“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对考生进行独立评分。复试前,复试小组应召开讨论会,研究统一复试考核要求及评分细则。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复试小组应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必要时提供书面说明。

2.严格资格审核、严防作弊。复试前,加强考生的身份、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严防“替考”;严禁携带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设备,严防AI作弊。复试中,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3.严格复试命题组织与考试管理。复试(含加试)试题的命题、试题印制、考试组织、评卷工作及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组考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负责。复试(含加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复试的安全保密工作。复试(含加试)命题组织与考试管理各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及《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含加试科目)命题、印制、考试组织及评卷登分工作通知》等规定执行。原则上应命制多套试题,确保科学、规范、安全。各招生单位须按保密要求配备保密柜,并指定2位专人分开钥匙管理,所有涉密人员(命题评卷教师、保管工作人员)均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并做好保密工作,故意泄密和过失泄密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招生单位把所有复试(含加试)科目试题的电子版汇总,一起交至研究生院保密室存档备查。

4.签订复试承诺书。复试前各招生单位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要求考生不得对外泄露或传播复试内容,并做好复试过程中信息保密。对有弄虚作假或舞弊或泄露复试内容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5.做好考生复试通知。各招生单位应提前与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考生或筛选调剂考生联系,及时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信息等,确保与考生联系通知到位,并预留给考生必要的行程时间;做好考生复试保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考生有关问题。

(三)复试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考生本人现场到各招生单位(学院)进行,各招生单位(学院)在复试前须组织专门工作人员(可按招生单位或考生人数多的学院可按学科专业分组)负责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江西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表》,审查材料包括: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件(正反两面均需扫描);

3)《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签订并按手印,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jxau.edu.cn/下载);

4)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教务部门开具《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期毕业证明》;

5)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未通过校验者,须出具教育部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考生:须提供境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7)以成人本科应届身份报考但暂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考生:须在2026年9月1日研究生入学报到前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的本科考生。提供以下材料:①专科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须提供证明自考生、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考生身份的材料:如自考准考证、成绩单等。③提供就读学校开具《可如期毕业的证明》或《考生填写可如期毕业的承诺书》签字并按手印(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8)高职高专毕业(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另需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

10)《思想政治审查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11)学业证明材料(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四六级证书、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上述有关材料,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各招生单位存档。各招生单位要加强资格材料审查和身份核验,考生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诚信复试承诺书》、学历材料及以成人本科应届身份报考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必需材料,须在资格审查时现场提供。资格审核通过才能参加招生单位复试,考生资格审核材料由各招生单位统一保存,保留期为3年,随时备查。

2.各招生单位在考生进入复试(笔试、面试)前工作人员须再次审核考生有关证件材料(准考证、身份证件)、核实身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或作弊行为。

(四)复试内容及工作要求

建立适配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定位的多维综合分类评价选拔体系。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各招生单位(学科点)要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单位应将复试工作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复试全程的录音录像视频材料由各招生单位保存,保留期为5年,随时备查。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专业课测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均由各招生单位组织实施。

1)笔试(专业课测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专业课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笔试(专业课测试)的科目为江西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复试科目。

2)同等学力加试:专科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为江西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加试科目,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有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针对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笔试成绩中,具体所占比例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研究确定。

2.面试(满分100分)

1)进一步考查学生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及培养潜质等,具体要求为:

①面试实行匿名面试,面试考官、考生均须匿名,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姓名信息;

②面试前通过随机抽签形式确定考生面试次序;

③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保持一致,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④复试小组在评分前应召开工作小组会议,统一标准研究制定具体考核的要求及评分细则。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填写《面试评分记录表》,任何人不得更改;

⑤复试前面试考官的手机统一上交保管,复试小组成员需佩戴工作证,注重礼仪规范,不要点头,不互相讨论,不谈录取,不作承诺,不中途离场,不接打电话,不做无关事宜,复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及复试行为规范,不得发布、传播与复试内容相关的视频及资料等;

⑥面试现场问答记录、评分记录要完整、详实,要经得起查询,并如实填写《复试情况表》。

2)面试内容及分值

①专业素质能力及实践技能(满分50分)。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实施分类考核评价。学术型聚焦“科研潜质+学术素养”,围绕“创新潜质、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实践、创新能力”五个维度,着重从考生的科研项目经历(科研日志、实验数据)、科研成果、学科竞赛、研究计划可行性、同行专家推荐信、学科交叉适配度,从严把关学术品行与科研基础,精准选拔具有突出学术创新潜力的后备人才;专业学位突出“实践能力+行业适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深度践行产教融合导向,相关招生单位(学科点)邀请与专业相关企业技术专家、行业骨干的校外导师全程参与面试考核与综合评价,增设工作应用案例分析、现场实操考核等环节,强化实践导向,提升人才选拔的针对性与匹配度。

②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25分)。主要考核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心理健康状况,具体包括:“三农”情怀、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精神状态、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以及人际关系处理能力等方面。

③外语听说能力(满分25分)。各招生单位应安排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较强的教师参加听说能力测试工作,也可请外语学院教师予以协助。具体要求按《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要求》(附件3)执行。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原则是实事求是,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情况。各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也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思想品德进行考核。

4.考生体检工作。拟录取考生在我校校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 号)和《关于规范全省大中学校学生健康体检项目及费用标准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11〕3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工作程序

各招生单位要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分配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不合格情形

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不含120分);

2.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复试(笔试、面试)单科不合格者,具体由各招生学院(学科)自行研究确定(需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写明对外公布);

4.体检不合格;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6.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

7.复试笔试或面试中舞弊者;

8.复试后向他人泄露或传播复试内容者;

9.未达到学科点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

各学科点可依据本学科特点,提出其他复试合格要求,但须于复试前对考生公布。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各学科(专业)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加权获得,采取百分制,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各占录取总成绩50%的权重。

1.一般学科专业成绩计算(除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1)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课测试)+面试成绩;

2)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2×50%。

2.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包括专业课测试、政治理论考试)+面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政治理论成绩所占笔试成绩的比例,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确定,详见相关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总成绩/2×50%。

3.复试总成绩、录取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五)录取规则

1.普通计划: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别排名,依据各学科(专业)分配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依据初试成绩总分的高低,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依据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业务一、业务二)的高低确定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时依据各学科(专业)分配专项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三等功以上免试: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须参加招生单位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不含120分)不予录取

4.中国科学院联合培养:与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联合培养项目涉及招生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先录取联合培养项目考生(签订联合培养协议书),完成计划后再录取涉及招生专业的普通复试考生。

5.学位授权单位布局专项(联合培养)计划:录取时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先录取普通计划考生,再录取学位授权单位布局专项(联合培养)考生(签订承诺书),若考生不同意,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再依次递补录取下面考生,若下面无上线考生再进行调剂。

(六)考生复试结果

复试工作结束后经招生单位(学科点)核对审核(签字、盖章),报经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MPA教育中心)再次审核无误后,将及时在本招生单位网站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对外公布。

(七)待录取确认

被学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6小时内点击“接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收我校“待录取”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八、具体时间安排

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在确保公平性、科学性基础上,分批错峰、有序开展复试工作,具体根据每个学科(专业)生源情况、学科特点、复试方式等统筹确定复试时间。复试时间安排如下,具体请以各招生单位(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公布或通知信息为准。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时间安排

1.复试时间:3月30—4月2日(特殊情况除外);

2.体检时间:3月30日—4月3日。

需调剂专业须在4月2日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及时调整招生计划,并于4月3日上午11:00前上报重新调整《招生计划分配表》和《调剂情况一览表》。

(二)调剂考生复试录取时间安排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4月8日起;

2.复试时间:4月22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

3.体检时间:4月9日—10日、14日—15日集中体检时间,其他时间为临检,4月22日前完成调剂考生体检工作。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及数据上报

5月10日前完成拟录取名单的公示、录取信息审核及数据整理,5月20日前完成录取数据上报。

九、信息公开

各招生单位应按教育部及学校规定及时公开相关招生信息,科学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未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实施细则)》一律无效。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同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十、应急处置

1.各招生单位应全面梳理复试环节,主动排查、精准识别其中的每一个风险点,制定风险隐患台账。完善复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故障等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2.启动快速响应处置机制。要抓住应急突发事件处理的黄金时间(4小时),强化扁平化指挥体系。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招生单位要及时报告研究生院,要迅速启动多部门会商机制,快速妥善处置。重大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对于招考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要第一时间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处理。  

3.各招生单位要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复试期间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要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考生、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模拟演练,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和平台使用,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学校在总结往年复试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江西省有关要求,科学合理启用应急复试工作方案,确保复试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十一、其他要求

(一)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各招生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计划分配、拟录取名单要集体讨论、审核,并对结果负责。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各招生单位要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参与复试考官、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

(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各招生单位要加强复试考官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要及时召开学院层面复试录取工作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和文件政策要求,进一步强调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任意妄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整个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严肃查处考试违规违纪行为,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体检)。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积极畅通申诉渠道。各招生单位要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和邮箱,及时解答考生咨询,做好考生服务工作。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邮件或书面形式在复试结果公布后24小时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实名复议申请。研究生院会同校纪委办,对考生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经调查属实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不受理各种匿名申诉申请。

(六)坚决查处诬告、无理取闹行为。学校充分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对于诬告、无理取闹行为的,学校坚持“零容忍”态度,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和追责。

以上有关要求如与上级部门最新规定不相一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本通知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由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MPA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 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时间表

附件2. 2026年硕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各单位任务分解表

附件3. 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要求

附件4. 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5.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附件6. 2026年硕士复试考生健康检查表

附件7. 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如期毕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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