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加分证明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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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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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以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相关人员名单之中)可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分(单科不加分):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请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于3月1112:00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扫描版发送至研招办jxauyzb@163.com邮箱邮件命名格式:姓名+加分项目名称+加分材料,因加分涉及初试成绩排名的确定,逾期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不再受理。

1、本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

2、本人准考证电子扫描件;

3、加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加分名单审核考生资格,办理加分事宜,并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对加分后达到学校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通知相关培养单位准予参加复试。

 

人:吕老师

箱:jxauyzb@163.com    

联系电话:0791-83828039